第六章
§6. 人類因此衰敗,神的形象被抹去,祂的工作被毀壞。那麼,神要麼放棄祂所說的話,即人因之而招致毀滅的話;要麼那與道(Word)的本質有份的,必須再次沉淪於毀滅之中,這樣神的旨意就會落空。那麼,怎麼辦呢?神的恩典要遭受這種事嗎?但如果這樣,人為何被造呢?這就不是神的恩典,而是祂的軟弱了。
因此,死亡既已勝過人類,敗壞又存留在他們身上,人類就滅亡了;按神形象所造的理性之人正在消失,神的手工正在瓦解。2. 因為死亡,如我上文所說,從那時起就對我們取得了合法的[1]權柄,而這律法是無法規避的,因為它是神因著[2]過犯而設立的,其結果確實既怪誕又不合宜。3. 因為,首先,神既已說話,卻證明自己是虛假的,這是怪誕的——祂既已命定人若違背誡命就必死,在過犯之後人卻不死,神的道(Word)就被破壞了。因為神若說我們必死,而人卻不死,神就不是真實的。4. 其次,受造物一旦被造為有理性的,並有份於道(Word),卻走向毀滅,並藉著敗壞[3]的方式再次歸於虛無,這是不合宜的。5. 因為神所造之物因著魔鬼對人的欺騙而衰敗,這不符合神的恩典。6. 尤其不合宜的是,神在人類中的手工,無論是因著他們自己的疏忽,還是因著邪靈的欺騙,都應被廢除。
7. 那麼,既然理性受造物正在衰敗,這樣的工作正在毀壞,神憑著祂的恩典該怎麼辦呢?任憑敗壞勝過他們,死亡將他們牢牢抓住嗎?那麼,他們最初被造的益處何在呢?因為與其被造之後被忽視和毀壞,不如不被造。8. 因為忽視顯明的是神的軟弱,而非恩典——如果祂允許自己的工作一旦被造就毀壞——這比祂從未造人更甚。9. 因為如果祂沒有造他們,沒有人能歸咎於軟弱;但一旦祂造了他們,並從無中創造了他們,那麼這工作在造物主眼前毀壞,就最為怪誕了。10. 因此,將人任憑於敗壞的潮流中是不可行的;因為這是不合宜的,也不符合神的恩典。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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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創二15。
[2] 加三19(僅詞語上)。
[3] 參安瑟倫《為何神成為人》(**Cur Deus Homo**),第二卷第四章:「祂絕不允許任何理性本性徹底滅亡,這與祂的本性極為不符。」